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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的作文課

筆者:張勳慶         放大字型圖示 放小字型圖示 列印圖示


學生時代,不論是考試或作文,常有老師在班上立下內規,若寫錯字,一字罰一元,當然也有些老師大概體諒罰款出自父母辛苦的血汗錢,便在作文簿上空白處用紅鉛字筆畫個框,要學生自行找字典填上正確的字。 原以為作文處罰規定只在學生身上,後來父親告知,以往校對工作也和國中、小學生一般,出現錯字也得從薪水中扣。 父親當年收入微薄,便在台灣新生報兼做校對;每天下班後,從重慶南路走到延平南路一段一二七號繼續上夜班;好些年後,才在不經意中透露,若有錯字見了報,可是得罰錢的。 有一天,一家大小圍坐客廳,父親翻閱報社印好的報紙,看著看著突然一聲:「哎呀!這個字真是錯大了,要罰不少錢。」說完把報紙遞給我們小蘿蔔頭面前,用手指著標題上的錯字。那時我才知道父親在報社上班和我在學校寫作文的處罰差不多,若父親「眼力」稍有閃失,報社就要回過頭來「賺」他血汗錢了。所以,在我心目中都把校對工作,當成是「父親的作文課」。 登上報的錯字,罰的「行情」有輕重之別,若錯的是標題就罰得重,若是無關大要的新聞內文就罰個意思。如今,新生報大樓及其周邊建物,已經改建成一所知名大學的城區部;而各報社應該都不設校對編制了,看稿、改稿、找錯字,全要由編輯包下了。不過,我倒是曾經從父親的「作文課」中,找到了生財之路。 有一次,父親帶回幾本雜誌,我翻一翻發現了一條偏財管道,因為有個專欄歡迎讀者剪報投稿,而剪報上須有錯字或牛頭不對馬嘴之處。我依樣找了些報社編輯和校對的「碴」,賺個幾百元「修理費」,至於有沒有發生「兒子教訓老子的情事」,就不知道了,因為校對名字不上報,若挑到父親的錯處,他大概也只能笑一笑,說句:「栽到你手裡了。」 現在看報,只要用心一定能找到錯字,只是很少有報刊再「懸賞」找錯字了!(點閱次數:1204)